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专业面试(测试)的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者,可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资格审查未能通过者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者,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材料同上。
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时,应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考职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
2、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和专业面试(测试)人选确定后,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自治区招录机关分别在各市规定的固定网站和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发布面试公告。
发布面试公告的同时,还应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2011年6月10日前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市和自治区招录机关要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或面试当天进行。其中,外省考生的面试资格复审根据实际情况,在面试前1天或当天面试前进行。
4、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在2011年6月18、19、25、26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5、面试的形式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具体方式见面试公告。
专业面试(测试)的形式由招录机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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