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者:《办法》将严重影响广告效果
而反对者则认为,谐音广告可增加幽默感,趣味性,使广告具有诱惑力。海南省实施此《办法》,将扼杀广告的创意性,严重影响广告效果。
在记者采访中,持这种观点的人,大部分是广告界人士。海南三乐广告公司总经理李春亮认为,广告追求的是新颖,入心入眼入口。比如“车到山前必有路,有路必有XX车”既达到了广告效应,又不失创新。
他说,许多谐音广告既有独创性又符合产品的形象特征,能够给消费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同时对祖国语言也是一种丰富。
“当然广告语作为一种语言,一种艺术,是允许创新的。另外汉字作为方块文字,它最大的特点就是象形、会意,一个字往那儿一放,就会引起许多形、意联想,这是字母文字所不具备的,而且旧词新用、旧语翻新,语意延伸或改变原意,或者在原有基础上创造出新的意思,这在汉语中既是允许的,又是常用的一种手法,正是汉字的这些特点,才使得中国的语言文化能够得以丰富和发展。”
他举例说,谐音在语言表达中早就被广泛的使用,如果用好可以收到出乎意料的表达效果,如“春蚕到死丝方尽”、《红楼梦》中的“贾雨村”、“万艳同杯”,都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
他认为,广告中可以适当地对熟语作些改动,会收到令人意想不到的效果,像服装类广告中的“‘衣衣’不舍”、饮料类的“有口皆‘杯’”、华素片广告“‘快’‘治’人口”、黄河冰箱广告“领‘鲜’一步”、燃灶器具广告“‘烧’胜一筹”等等这样形神兼备、绘声绘色的广告既温馨又雅致,富有个性特色,体现了商品的亲和力,拉近了顾客与商家的距离,丰富了广告用语,给人耳目一新之感。
“所以对谐音广告词应该一分为二地看,分清利弊,积极引导,合理使用,使汉语言特有的这一语言现象积极健康的发展下去。”李春亮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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