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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个体工商户纳入消防监督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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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1631 更新时间:2010-09-26【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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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在省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通过一审 部分个体工商户纳入消防监督范围 □通讯员 钟坚 记者 钟起的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海南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在省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通过一审。草案规定,部分个体工商户纳入消防监督范围。 据了解,刚修订的全国《消防法》将管理对象分为单位和个人,未涉及个体工商户。《海南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修订时,根据海南省目前小型旅馆、饭店和公众聚集场所的营业性质多为个体工商户,而且部分场所规模比较大,经营场所消防设施比较简陋,员工消防安全意识较为淡薄,火灾隐患较多的情况。参考公安部107号令和浙江、深圳等省市立法,调整了法规的适用范围,将具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单位,纳入消防监督范围。(海南特区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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