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9日,海口市地税局原副局长王忠因涉嫌受贿被查。陈谟林听到这个消息后,想到了让严建海去广东深圳找孙某,恳求孙某对他们受贿的事保密;想到了与妻子、妻弟订立攻守同盟,要求严建海一人承担全部受贿责任。他唯独没想到去投案自首。
其实,陈谟林、严雪兰、严建海的受贿行为早已进入检察机关的侦查视线。时隔两个月后的2009年1月23日,严雪兰、严建海、陈谟林同时被检察机关决定逮捕。今年4月2日,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对陈谟林、严雪兰、严建海受贿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陈谟林案发后,办案检察官共同的感受是,此案之所以发生,权力暗箱操作、不透明、缺少监督制约,导致权力堕落是主要原因。
陈谟林腐败,带坏了海口市地税系统干部队伍,全系统涉案的工作人员就有20多人。侦办此案的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羊建民认为,作为海口市地税局“一把手”的陈谟林自身腐败堕落,也难怪下属给他送钱行贿了。因此,只有强化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才能保证“一把手”权力的依法规范运行。此案公诉人、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李广和指出,该案的发生,说明地税系统在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的运行上,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这就需要在权力分解、相互制约上加以规范,在易发生职务犯罪的环节上强化监督。
据记者了解,这起以陈谟林为首的家庭合谋腐败案,在海南尚属首例。此案影响之大,震动之大,危害之深,都远远超过了案件本身。谈到陈谟林家庭腐败案,一位廉政专家指出,家庭腐败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值得关注的腐败新现象。一些领导干部一开始并不想腐败,但其家属贪图享受,怂恿其利用职务便利或地位影响进行权钱交易,这也是一些领导干部走上腐败道路的主要原因之一。还有一些领导干部经不住金钱的诱惑,又想逃避党纪国法的惩罚,就与家庭成员合谋腐败,让家属出面收钱,自己替人办事——陈谟林家庭腐败案就属于这种情况。但如此操作的结果与陈谟林的初衷正好相反:不仅他自己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他的妻子、妻弟也一同进了监狱。这起案件警示领导干部:不仅自身要廉洁从政,也要管好自己的家庭成员,不能利用自己的权力为他们谋私利。否则,家庭将不再是幸福生活的港湾,而是葬送幸福生活的旋涡。此案也提醒反腐败职能部门: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家庭助廉”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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