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承认母猪肉充当野山猪肉卖给酒店
为了防止邓某将猪肉转移,记者随即向屯昌县工商局及商务局反映。11时许,屯昌县工商局执法人员赶到现场。经调查,该局副局长钟藻海告诉记者,该私宰点是无证无照的,经执法人员查看,冰箱内冷冻的猪肉,也不是野山猪,而是母猪肉。
见执法人员到来,邓某也坦承,冰箱里的确是母猪肉,为了充当野山猪,他还特地将猪皮用火进行烧烤。“虽然不是野山猪肉,但这些母猪肉绝对不是病死的,吃起来是不会对人体有害的。”邓某透露,一斤母猪的进价是4元钱,主要销往酒店,之所以会冒充野山猪也是酒店要求的。可当记者询问猪肉都被卖到哪些酒店时,邓某却表示,别人都是拿现金过来买的,他才不关心也不知道对方是哪个酒店的。
现场查处查获410斤病母猪肉,将无害化处理
随后,屯昌县商务局及畜牧局工作人员相继赶到,经执法人员现场清点,冰箱内共有410斤母猪肉。畜牧局工作人员关先生告诉记者,通过对母猪肉的肺部进行检查,可以断定的是,该私宰点屠宰的母猪肉都是患有呼吸疾病的病猪肉,通过颜色等判断,这些母猪都是在生前被屠宰的,所以只能说是病猪肉,并不能说是病死猪肉。“病猪肉对人体,尤其是对孕妇都会造成伤害。”关先生说。
“我们屯昌县只有一个合法的屠宰点,这个私宰点肯定是要坚决予以取缔的。”屯昌县商务局副局长符洪表示,商务局会将现场查获的410斤病母猪肉作无公害化处理,除了将私宰点依法取缔外,还会联合继续调查该私宰点屠宰猪肉的流向,并根据情节严重性,决定是否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符洪说,虽然现场查获的猪肉数量还没达到移送公安机关的标准,不过他们也会对私宰点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呼吁市民若发现有私宰点,可以及时向商务部门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