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南频道7月8日电(记者王存福)针对近两年放开商品价格波动幅度较大,突发性价格异动频发的状况,海南省物价部门从充分发挥超市的保供稳价作用出发,近期出台《关于完善超市价格监管的意见》,加强对超市放开商品价格监管。
据海南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采取多项措施完善超市价格监管。加强对超市的日常管理,一是各市县要将本地区大型或较大规模的超市列入价格监测定点单位;二是价格应急管理延伸至超市,有利于价格主管部门对苗头性问题的快速反应;三是各超市必须对所有销售商品实行明码标价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四是开设价格诚信平台,消费者可以直接在海南价格网上对超市的诚信状况及经营活动进行评价或投诉;五是引导超市做好储备调节工作,要求各超市要建立和完善蔬菜冷储设施,适当扩大储备规模,在重大灾害天气下及市场出现商品短缺或价格异常波动时,能够及时组织投放。
同时,指导超市加强内部价格管理。一是建立物价员制度。物价员要全面参与超市商品价格的制定、商品明码标价签的设置,以及相关商品促销降价等工作,及时发现和指出价格行为上的偏差。二是提升价格服务功能。超市要设立价格服务柜台,现场解答消费者的价格问题,及时处理价格投诉。三是树立诚信,履行承诺。各超市要广泛深入宣传价格诚信活动,要向社会和广大消费者履行承诺。
该负责人强调,物价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超市的价格监管,定期对超市开展价格检查,严厉打击价格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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