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热线,华南热线--华南地区门户网站!欢迎您! 今天是: 用户中心 发布信息 用户注册 收藏本站
网站首页 广东新闻 国际国内 文化频道 教育频道 女性频道 财经频道  
母婴频道 汽车频道 科技频道 在线商城 房产频道 时尚潮流 海南新闻  
健康频道 港澳台湾 博客家园 幽默笑话 心理测试 周公解梦 在线算命  

广州 韶关 深圳 惠州 东莞 汕头 珠海 佛山 江门 海南 海口 广西 南宁 香港 澳门 台湾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广西频道 →  财经新闻 → 广西浏览:广西对拖欠教师工资行为要实行问责
广西对拖欠教师工资行为要实行问责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1233 更新时间:2010-09-11【字体:

  人民网南宁9月11日电  (记者 庞革平)9月10日,广西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施行。《实施办法》明确禁止拖欠教师工资,禁止教师体罚学生。对拖欠教师工资的行为,要实行严格的问责制。

  近年来,广西各地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有效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目前仍存在一些地方拖欠教师工资、强制要求教师捐款捐物等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行为。根据教育规划纲要,《实施办法》在提高教师待遇方面作出相应规定,进一步维护了教师权益,明确规定以下四类人员将被给予行政处罚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强制教师从事非教育教学活动的;克扣、挪用、拖欠教师工资和津贴、补贴的;强制教师捐资以及其他侵犯教师合法收入行为的;侮辱、殴打教师的。

  自治区教育厅政法处长吕逸认为,《实施办法》作出这样的规定,将警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克扣挪用教师工资及津贴、补贴是违法行为,拖欠教师工资要问责。这将有效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新修订后的《实施办法》在“教师的义务”章节中新增了“关爱学生”的规定。明确规定,如果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实施办法》还规定,如果教师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

发布人:admin
● 上一篇广西: 广西博白县一中学5名学生被刺3死2伤 嫌凶被擒
● 下一篇广西: 广西呼吁加强桂越边境建设彻底消除“断头路”

 
告诉好友】【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图片文章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广西
广西评论
{$review}
广西专题
没有专题
广告位置
热点广西
南宁公厕标志牌和导向牌更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度考
一曲高亢战天歌——我区抗
广西皇氏乳业甲天下牛奶订
节能减排:广西铁腕行动再
借助第三方力量 广西试水农
广西溶洞现清代“水楼” 世
广西力争实现“一增长两突
广西:2014年桂林市交通基
广西全州女中学生遭治安大
推荐广西
借助第三方力量 广西试水农
南宁多项疾病保障措施今年
广西国土资源管理上新台阶
1-5月广西外贸进出口总值创
广西合浦不断加快出口型罗
广西来宾破获一起网络赌博
广西“王子发案”嫌犯:自首
机遇同享共谋发展 深圳侨资
广西北海打击传销 欲将传销
关于我们 | 用户中心 | 网站留言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3-2010 南方热线,华南热线,华南新闻网,南方新闻网www.nfrx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京ICP备15064924号-1 QQ:118689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