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讯记者 卢盈 5月1日,《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该规定要求商品房销售要实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5月5日,南宁市物价部门和南宁市住房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信地伴云居、华润尚城街区、恒大苹果园这三个楼盘的售楼部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这三个楼盘均已经执行了“一房一价”政策,但有部分楼盘在明码标价时还存在计价单位不明等问题。
“我们有进行‘一房一价’的明示。”在信地伴云居售楼部,记者看到售楼部入口处专门设置了一个展示牌,详细标明了栋号、楼层、单元房屋、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单价、总价等信息。“5月1日起我们已经对每套房都进行了明码标价。”信地伴云居的销售经理陈先生介绍,执行明码标价后,对他们销售并没有什么影响,反而让销售更加专业。“这证明市场越来越专业了,明码标价后就不会出现低价开盘,看到买的人多就提价的情况,另外客人对一房一价的反映也很好,从他们的角度看,买房的时候价钱能一目了然,选择起来也方便多了。”
“我们从3月份就开始张贴价格公示表。”在恒大苹果园的售楼部,相关负责人李先生介绍,公示表上标注了栋号、单元、层高、公摊建筑面积、计价单位、销售单位、房屋总价等信息。“以前我们是没有标注层高的,有了《规定》以后就把层高也公示出来了。”
“今天主要是检查一下南宁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执行《规定》的情况。”南宁市价格监督分局社会监督科耿科长介绍,从当天的检查情况来看,几个楼盘基本上都按照《规定》进行了执行,基本上做到了一套一标,一房一标。“毕竟这个政策是新规,刚出台实施,要完全领会可能还需要一个消化的过程。”耿科长说,当天检查的部分楼盘还存在标价内容不齐全的问题,比如建筑面积单位、计价单位等未标注出来。
根据物价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在《规定》正式施行后,有关部门规定南宁市行政辖区内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严格按照《规定》中的标价内容进行公示。标价内容要齐全,真实明确、规范易懂,不能擅自减少标价内容;商品房销售价格要与房价外的收费或者代收费分别表示。在标价方式上,切实做到价目齐全,字体大小适宜,字迹清晰,标示醒目,并标示价格举报电话: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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