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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海南海口城市交通的“新痛”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3923 更新时间:2010-09-01 

    新华社记者 傅勇涛

    为整治城市交通,2009年3月海南省海口市宣布,2010年底全面禁止摩托车在市区行驶。“禁摩令”一出,海口电动自行车销量一路飙升,由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也日益增多。由于没有管理规章,海口电动自行车监管基本处于无序状态。各方呼吁,应尽快立法规范电动车管理。

违章事故频发 销售异常火爆

    电动自行车因价格低廉、出行便捷,备受海口市民青睐。海口市交警支队称,目前,海南电动自行车总量已逾20万辆,海口市至少有15万辆。庞大的电动自行车群体和管理法规的空白形成鲜明反差,无形中助推逆行、进入机动车道行驶、闯红灯等电动自行车违章现象高发。加之电动自行车不登记上牌、未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一旦发生事故,损失补偿、伤害赔偿、责任归处成难题。若发生逃逸事故,更难侦破。

    海口市交警支队提供的数据显示,近两年来,因电动自行车驾驶不规范引发的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2008年与电动自行车有关的交通事故死亡11人,2009年死亡13人,今年上半年死亡12人。海口市民说,“禁摩”尚未奏效,电动自行车已处于失控状态,这是“旧痛”未除又添“新痛”。

    虽然交通事故频发,但海口电动自行车销售仍异常火爆。记者在海口市东湖路电动自行车销售一条街看到,每个店铺的生意都十分红火。三友车行的店主说,一天可卖10多辆车。照此计算,这条街上的10多家店铺一天就可以卖出百辆左右的电动自行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已将电动自行车定义为非机动车,但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无论从造型还是从性能上看,都与国家规定的时速不超过20公里、自重不超过40公斤这一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大相径庭。据了解,目前,在海口市区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因电池功率、车体重量等不同可分为几十种,其中95%的电动自行车因超速、超重、超大而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为了使电动自行车速度更快,一些经销商将限速线剪断,使时速可达每小时45公里,大大超过国家标准委员会公布的时速不超过20公里的标准。

 


    管理规章呼之难出

    早在2003年,海口市就酝酿出台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如今,7年过去,相关规章依然“难产”。数量快速增长的电动自行车在方便市民出行的同时,成为海口城市交通管理的难点和盲点。

    2005年12月,海南省法制办曾举行《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立法听证会。2006年3月,又草拟《关于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问题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此后,出台管理规章的消息如泥牛入海。

    海口市民徐瑶瑶认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章呼之难出不仅损害商家和电动自行车消费者利益,更危及市民安全。

    迟迟未出台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也让交警部门执法处于尴尬境地。海口市交警支队的干警说,交巡警部门也希望政府部门尽快出台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让执法过程中有法可依。而交巡警部门作为执法机构,没有权力制定电动自行车管理法规。

    专家认为,尽快制定相关管理规章,是解决电动自行车乱象的当务之急。海南省政协委员代红说,电动车以其节能环保、经济实惠的优势,正成为不少工薪阶层的代步工具。政府部门应尽快制定相关制度,加强管理,使符合标准的电动车规范、有序地上路行驶,既方便市民出行,又确保交通安全。

    在市民的呼声中,今年8月,海口市政府主持召开关于加强电动车管理的讨论会,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尽快拿出方案,力争在今年底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海口市交警支队称,目前正在加快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立法进程。据海口市人大法工委介绍,管理法案初稿已基本成形,海口市法制局正在做深入的可行性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