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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出台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1665 更新时间:2010-05-13 

    南海网5月11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杨婷婷)5月11日,海南省教育厅出台了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方案。

  据了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入学年龄的规定,明确入学年龄,严禁不足龄儿童进入小学就读。初一年级招收新生,按照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录取新生。为监控教育教学质量,各地可举行小学学业水平测试,但不能作为录取初一年级新生的依据。

  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行为,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招收择校生和设立重点校、重点班。未经省教育厅批准(海口、三亚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开设实验班和特长班。

  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以流入地公办学校为主,确保每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本着“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适当照顾”的原则。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和港澳籍学生入学参照台湾同胞子女入学政策执行。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政策,不得再向借读生收取借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