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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整治庸懒散贪:一个“贪”字撂倒3基层干部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1926 更新时间:2012-09-13 

  南海网海口9月12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李晓梅)海南琼中县湾岭镇民政助理借发放建房补助和救灾补助机会,向群众索要6.7万元被“双开”判刑;万泉河水运公司党支部书记帮人申领抚恤金收2万好处费被处分;定安龙门镇一村干部借危房改造机会敛财8600元被查处……在海南整治“庸懒散贪”期间,海南3名基层干部都因一个“贪”字被处分或判刑。

  案例一、向残疾人索要办事“辛苦费” 琼中湾岭镇民政助理被“双开”

  2010年下半年至2011年1月初,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湾岭镇残疾人陈某吉、陈某、王某英、王某侠等4人,先后向琼中县残联提出残疾人建房补助申请,吴南负责为他们办理每户2万元建房补助的有关手续。在办理过程中,吴南主动向这四位残疾人索要“辛苦费”,并索要这四人的个人存折及密码。建房补助款到这四个人的账户后,吴南索取残疾人每户1万元共4万元建房补助款。

  2010年10月初,海南省遭受特大暴雨灾害,琼中县部分民房坍塌和损坏。灾后,琼中县人民政府对因水灾坍塌和损坏的民房进行重建补助。在发放灾后重建补助款过程中,吴南先后索要和非法收受王某花、柯某标、郑某尧等22人的救灾补助款共计2.7万元。事发后,海南省琼中县法院经审理,依法宣判吴南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2012年7月6日,琼中县纪委常委会及琼中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给予吴南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

  案例二:帮人申领抚恤金收2万元好处费 万泉河水运公司党支部书记被处分

  2010年1月初的一天,琼海市万泉河水运公司刚病逝员工董某的父亲董传某和弟弟董德某,请求龙某帮忙咨询董某病逝后家属是否可以领取补助款。董传某提出,如能帮忙领到补助款,愿把总金额的一半交给龙某。几天后,龙某到琼海市就业局咨询,得知董某的情况符合领取失业人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条件,就电话回复董德某,要求提供董某某的死亡证明、身份证和户口薄等相关材料。

  之后,龙某将董德某准备的有关材料交到琼海市就业局。2010年1月22日,琼海市就业局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共计42792元拨到董某的妻子蔡某的账户上。第二天上午,蔡某、董德某和龙某一起到嘉积镇元亨街工商银行,蔡某领到现金42792元,董德某按事先的承诺把22000元交给龙某。此后,龙某应董德某的要求,退给蔡某2000元,后将余款2万元用于经营个人生意。此事后经琼海市检察院介入调查后,龙某将2万元交由琼海市检察院退给蔡某。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琼海市纪委常委会今年3月12日讨论决定,给予龙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三、借危房改造机会敛财8600元 定安龙门镇一村干部被查处

  冯某是定安县龙门镇英湖村治保主任,2011年,英湖村莫姓村民申请危房改造指标,村委会讨论通过后,冯某接受莫姓村民请吃时,收受感谢费900元。2012年1月危房改造扶贫款拔下后,冯某再次向莫姓村民索取好处费5000元。2011年底冯某以可拿到危房改造指标为诱饵,分两次收受英湖村民卢某的1700元。2011年底冯某收受英湖村民李某危房改造好处费1000元。冯某事发,被英湖村支部书记张淦刚指责后,才将所收受村民的钱款退还。

  据了解,冯某作为中共党员,村委会干部,在分管农村危房改造期间,利用职位之便,收受、诱取、索取好处费共计8600元。2012年8月14日,定安县纪委、监察局决定对冯某上述问题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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