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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化解医患矛盾3月8日起又添新渠道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2975 更新时间:2011-03-10 

    从3月8日起,我省医疗纠纷可以通过第三方、专业的、人民调解的途径,免费解决。
    3月8日下午,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医调委)调解工作启动大会在海口召开,标志着我省化解医患矛盾的又一渠道正式建立,也是我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实践。

    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肖若海出席会议。

    长期以来,我省在医疗纠纷处理上未建立起良性机制,“大闹大得、小闹小得、不闹不得”成为一种社会不良导向,致使医疗纠纷恶性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干扰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因此,建立起第三方的专业人民调解机制解决医疗纠纷,已成为一种必须。去年6月,由省委宣传部、省综治办、省高院等10个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海南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的工作方案》《海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规定》。并根据这两个文件,在省政法委的支持下,由省综治办牵头,推动了省医调委的成立。

    省医调委是一个专职从事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不隶属于任何行政机构,主要职责是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指导和参与市县医疗纠纷调解,协调保险理赔机构代替参保医疗机构进行赔偿;负责医疗执业风险防范的研究和数据统计,为参保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提供改进措施建议和风险防范培训等等。业务上受卫生、司法、保监等行政部门指导,不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为确保调解结果公正、准确,省医调委从全省聘请了29名调解员,包含18县市特聘调解员,建立了资源丰富的专家库,其中医学专家库专家565名、法学专家库专家75名,保险专家库25名。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及其家属可从专家库中自由选择专家进行事故鉴定,人民调解员再根据专家的鉴定意见进行调解。

    省医调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调解医患纠纷,建立在医疗机构购买医疗责任保险的基础上,医疗责任保险可以有效提高医患纠纷中医院所需赔付的资金。也就是说,在医患纠纷发生后,双方可以迅速申请第三方调解组织介入,从而达到和解,并最终通过保险公司获得相应的赔付。

    据介绍,目前,包括所有三甲医院、省卫生厅直管医院共有18家医院购买了医疗责任保险,投保金额1100多万元。另外,其他医疗机构也在积极投保。(记者 范南虹 通讯员 陈建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