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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酒店客房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将形成长效机制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6654 更新时间:2011-02-10 

    新华网海南频道2月10日电(记者 王存福)记者从海南省物价局获悉,海南省在主要节假日对酒店客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将形成长效机制,对不按规定实行备案的旅游饭店将责令改正并处2千至2万元的罚款。

    据介绍,2010年春节三亚旅游饭店“天价客房”扰乱了旅游市场,损害了国际旅游岛的形象。海南省省长罗保铭明确要求,企业不能做一锤子买卖,要探索建立一个长效机制,调节淡旺季旅游宾馆的价格。

    为规范节假日旅游饭店客房市场,海南省物价局2010年“五一”、“十一”和2011年春节都启动了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干预效果明显。但由于启动临时价格干预往往需要三至四个月,周期较长,可操作性较差,因此亟待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近期出台的《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下称《规定》)明确指出:“旅游饭店客房价格主要实行市场调节价。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并要求“旅游饭店经营者应当依据政府指导价制定具体的客房价格,并向所在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备案”。“不按规定实行备案,或者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海南省物价局副局长吴明月表示,《规定》内容无论是法律法规依据还是处罚标准,与价格临时干预措施都不一样。下一步将主要采取三个措施加强客房价格调控。一是合理制定主要节假日的指导价。区分不同地区、不同星级、不同类别饭店,按照企业自报,行业协会评议,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审核,价格主管部门在前段调控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政府指导价,并实行经营者执行价格备案制度;二是加强明码标价管理。按《规定》要求监督经营者按标示的价格销售和结算,不得虚高标价,扰乱秩序;三是加强市场监督检查,打击哄抬价格和炒卖客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