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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361个村级公益项目建设将获财政补助50%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1427 更新时间:2010-11-27 

    新华网海南频道11月27日电(记者周旋)记者从海南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该省将对农村一事一议建设村级公益事业进行财政奖补。据了解,按照《海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实施方案》,海南省今年选择在琼海、文昌、万宁、屯昌、儋州等5市县开展试点,通过财政资金奖励补助,调动农民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计划明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根据试点要求,海南省与市县财政对农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按照项目投资总额的50%给予补助。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市县财政加大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支持力度,鼓励村级组织发展集体经济提高自我建设能力,倡导社会各界捐赠赞助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此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主要包括村内小型水利设施、道路、环卫设施、植树造林等。不符合一事一议的程序和政策、超过筹资筹劳限额标准、举债等兴办的村内公益事业项目,不得列入奖补范围。跨村、跨地区的公益事业建设也不列入此次财政奖补范围。

    据了解,今年海南省级财政已安排试点市县奖补资金3378万元,市县财政配套1448万元,农民筹资筹劳(含村级集体经济投入、社会捐赠等资金)4826万元,拟建村级公益事业项目361个,涉及51个乡镇214个行政村,预计受益人数51万人。